在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下,各个排放源和它的监测点位、监测指标、执行标准以及限值、监测频次、采样和样品保存的方法、监测方法和仪器等不可缺少的部分,排污水单位会按照企业环保部门规定的进行工作。本章将和大家一起了解水污染防治监测的相关内容!
一、水质检测的内容包括: 1)监测向环境排放的水污染物(废水有组织排放); 2)针对排污单位周边的地表水、地下水等水质环境介质的监测; 3)针对和有毒污染物排放紧密相关的关键工艺参数进行的监测,可通过对参数进行测试来替代、补充排放监测。 4)污染处理设施处理效果监测:若环境管理对污染处理设施有特别要求,或排污单位认为有必要掌握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状况的,应对污染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。 二、监测方式: 监测方式有手工监测、自动监测或是手工和自动两种相结合的方式。环保主管部门对监测指标有自动监测要求,排污单位须安装相应的自动水质监测设备。此外采用自动监测方式的,须确保全天连续的监测;那么采用手工监测的单位须按要求频次进行监测,发布的规范性文件(含规划及标准)针对监测指标的监测频次有明确要求的,必须要按要求来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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