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污水来源分类,污水可以分成工业废水、生活污水、商业污水和表面径流四类。而餐饮污水属于商业污水这一类。餐饮污水是指由餐饮业排放的未经处理的污水,主要来源于食品的准备、餐具洗涤、食物残余的渗沥液等。餐饮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食物纤维、淀粉、脂肪、动植物油类,各种佐料、洗涤剂和蛋白质等有机物,同时由于就餐人员的复杂性,还存在病源菌污染的问题。为了保护水质,排放的餐饮污水的水质需达到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。 依据HJ 554-2010 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》规定,饮食业单位含油污水水质检测项目有生化需氧量(BOD5)、悬浮物(SS)、化学需氧量(CODcr)、氨氮 (NB3-N)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(LAS)、动植物油等6项。其规定限值如下: 生化需氧量(BOD5)的平均浓度为400~600 mg/L ; 化学需氧量(CODcr)的平均浓度为800~1200 mg/L; 动植物油的平均浓度为100~200 mg/L; 悬浮物(SS)的平均浓度为300~500 mg/L;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(LAS)的平均浓度为0~10 mg/L; 氨氮(NH3-N)的平均浓度为0~20 mg/L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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